中国政府奖学金

中国政府奖学金

发布时间:2024-12-02 浏览次数:

“高水平研究生”项目和“丝绸之路奖学金”项目是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下的子项目。选拔具有优秀学科背景、专业能力及未来发展潜力的国际学生。

一、申请类别和奖学金期限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期限:3年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期限:4年

二、申请时间安排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哈尔滨工程大学提出申请,请关注学校招生网站发布的奖学金申请通知。

三、申请资格

(一)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二)年龄、学历、语言要求:

1.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中文水平须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

(四)学习成绩优异(百分制,分数不低于75分);

(五)申请人应当符合所申请学校在学术能力、语言能力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六)申请人不得申请其他奖学金。

四、奖学金详情

(一)学费 (99000 - 168000元)、住宿费 (25200-52800元);

(二)综合医疗保险 800元/年;

(三)提供生活费:硕士研究生 3000(元/月);博士研究生 3500(元/月);

注:奖学金不包括家庭成员的国际机票、交通费和生活费。

五、申请材料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通过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系统”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并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注意:登录网址http://studyinchina.csc.edu.cn, 登录系统后选择留学项目种类B ,受理机构编号填写10217。

(二)《哈尔滨工程大学入学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通过哈尔滨工程大学留学生招生报名系统(http://issp.hrbeu.edu.cn)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并打印《哈尔滨工程大学留学生入学申请表》,并本人签名。

(三)个人普通护照复印件。(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5年12月。)

(四)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授接收外国留学生意向表(如适用)。

鼓励申请人提前自行联系我校船舶工程学院或水声工程学院相关专业导师。如导师同意接收,请将导师出具的接收意向表随同申请材料一起递交。

(五)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必须是公证后的原件。

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本。

(六)经过公证的学习成绩单,必须是公证后的原件。(自本科阶段起)。

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七)语言能力证明。

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应不低于HSK四级。申请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英语能力证明,如雅思(6.0)或托福(90)或以上的语言证明。

(八)来华学习计划。

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1000 字以上),博士研究生须由中方导师签字,学习计划只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

(九)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十)《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体检表应为原件,且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检查表无效。

(十一)无犯罪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本。

注意:无论录取与否,以上申请材料均不退还。且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 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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